一、全省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总体情况
1-3月,全省(四川省,下同)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778.92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9396.42万元,使用总额16236.17万元,余额累计超支10350.57万元(其中包括了2014年年底的余额累计超支13510.82万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增加60.83万吨,增长8.47%;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增加720.76万元,增长3.86%;使用总额增加218.55万元,增长1.36%。
二、各类煤矿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338.79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1101.53万元,使用总额10679.23万元。
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47.64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041.9万元,使用总额550.75万元。
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392.49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7252.99万元,使用总额5006.19万元。
三、主要特点及问题
(一)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费用提取额同比增长
1-3月,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费用提取额为26.3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吨煤提取额增加0.1元/吨,增长0.38%
(二)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使用总额同比增长
1-3月,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0.15%,其中,攀煤集团和广旺集团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减少805.93万元、156.4万元,各下降31.54%、14.23%;使用总额同比增长17.84%,其中,攀煤集团和达竹集团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增加767.84万元、578万元,各增长30.05%、59.47%。
(三)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使用总额同比下降
1-3月,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27.01%,其中,乐山市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188.7万元,增长54.34%;使用总额同比下降38.44%,其中,眉山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322.8万元,下降77.82%。
(四)乡镇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使用总额同比下降
1-3月,乡镇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7.67%,其中,乐山市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205.35万元,增长40.15%;使用总额同比下降17.4%,其中,眉山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618.8元,下降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