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赵正永书记、娄勤俭省长、姜锋副省长对陕西煤化工集团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7.6”瓦斯突出事故批示、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5〕7号)精神,强化瓦斯等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从7月1日起,由省安监局、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联合组成8个督查组,对各市和煤矿企业瓦斯等重大灾害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检查督查。
本次检查督查活动的重点是:陕安委〔2015〕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市县和中省煤炭企业集团、矿业公司组织开展瓦斯等重大灾害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煤矿企业开展自查,县级政府、矿业公司组织开展检查,市级政府组织抽查情况;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参加瓦斯等重大灾害集中整治工作情况;隐患和问题查处情况及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瓦斯与冲击地压、水、火、大面积冒顶等重大灾害威胁严重煤矿,事故多发煤矿,非法违法建设煤矿,立井施工在建煤矿等。
为确保检查督查活动取得实效,省委办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带队、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督查组组长、参加检查人员责任;二是要认真查处问题和隐患,对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集中整治工作组织、落实不力,工作不认真的市、县、企业要责令“补课”,并全省通报;三是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四是对已经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认真或未按期整改销号的,要依法从严查处;五是对集中整治工作不认真、甚至引发事故的企业,要严肃问责,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