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8月15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5〕47号)要求,省煤管局在全省煤矿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一、煤矿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中省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矿业公司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煤矿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贯彻执行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彬长矿区、麟北矿区、韩城矿区、黄陵矿区、铜川焦坪矿区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吨矿井,有冲击地压倾向性矿井;榆林地区存在大面积悬顶隐患煤矿;在建煤矿中采用立井施工矿井;国有大矿周边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问题和群众举报、媒体反映超层越界开采矿井,托管小煤矿,停产停工煤矿;年底前纳入关闭淘汰范围矿井;近5年事故多发矿井和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矿井;陕煤化集团公司正在实施关停煤矿。
检查采取“四轮循查、四重清单、影像暗查、现场执法”的方式,各轮检查、暗查、执法交叉推进、循环进行,实行“一矿一单、一次一单”的方法。省煤管局组织4个煤矿安全大检查督查抽查组,每2个月对各产煤市、重点产煤县和中省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矿业公司贯彻落实中省安排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1次督查,抽查重点煤矿企业,填写督查抽查清单;组织3个隐患问题“深挖揭短”暗查暗访组,重点针对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暗查暗访。
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贯彻落实中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组织安排安全大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问题;“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贯彻不认真、不落实问题; 矿井瓦斯、冲击地压、水、火、大面积冒顶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煤矿安全重点县九个规定动作和“五真”攻坚措施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超层越界开采问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事故多发煤矿安全管理滑坡问题。
三、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是: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行为;无证或证照不全、未批先建、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行为;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边建设边生产、以整合为名非法违法生产和以掘代采行为;违规使用明令禁止设备、工艺和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违抗停产停建监管指令等行为。
四、总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细化安排。各市县(区)和中省煤炭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检查,落实工作进展,解决具体问题。各级安全大检查要将“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内容,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二是严格执法,强化整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自查和检查督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停产停工整改,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认真或未按期整改销号的煤矿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关闭等强制措施。三是落实责任,严肃问责。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核查和督查抽查必须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检查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深挖揭短,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认真、不扎实、发生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问题突出的市县(区)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煤矿企业,督查抽查组和暗查暗访组要集中进行“深挖揭短”曝光,通报市县(区)党委、政府,并报省安委会;年底前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每月将集中在省内主流媒体对单位和法人代表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