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地区煤炭企业公路票据使用情况普遍不如预期,公路运输凭票费用减半的优惠效果还不够明显,政策落地执行还待进一步提高。
以陕煤化集团陕北矿区为例,各统销矿井公路补贴票据使用率普遍偏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由于此次减免属于凭票报销,且返还是以生产企业为主体,无法调动用户使用票据的积极性。
二是陕北地区长途地销煤用户流向主要集中在山西、河北、山东、内蒙一带,陕西境内尤其是陕北地区直通以上区域的高速路线甚少,降低成本对用户来说效果不显。
三是张家峁、韩家湾、龙华矿煤炭产品的销售半径主要辐射在陕西境内,以上站铁运为主,基本不使用公路运输减半票据。
为促进陕西省煤炭生产和销售,陕西省工信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联合发文决定自8月1日起,对陕西省煤炭企业实行高速公路运输补贴。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上午8:00时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00时。
补贴对象为通过陕西省内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煤炭(包括煤炭、兰炭和焦炭)的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洗煤企业。运输煤炭车辆必须为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的煤炭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80%以上)合法装载陕西省生产的煤炭货运车辆。按照运输该煤炭企业的车辆在陕西封闭式高速公路上实际缴纳的通行费的5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