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29个产煤区县和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实施关闭煤矿210个,淘汰落后产能1271万吨/年,提前2年完成了国家和重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监局和重庆市政府今年下达的煤矿关闭任务分别为70个、80个,重庆市实际申报关闭煤矿210个,分别完成国家和市计划的300%和262.50%。
“目前195个已经封闭井筒,181个已经区县验收。这个数据标志着重庆市‘三年任务一年完成’,提前2年完成了2015-2017年关闭煤矿200个左右的任务。”重庆煤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重庆市深入持续开展煤矿关闭退出攻坚战,采取一系列措施关闭退出一大批落后产能煤矿,深度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据统计,2005-2014年,全市累计关闭退出煤矿1029个,淘汰落后产能2613万吨/年。
结合国家和重庆市政府有关煤矿关闭退出政策及重庆市实际,重庆煤监局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一次性确定关闭对象、类型、时限,依次分年度实施的工作原则,将煤矿关闭退出任务纳入区县和市级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从合理布局、资源管理、安全事故查处、基本安全条件、建设项目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完善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小煤矿主动申请关闭,重点关闭退出安全条件差、资源枯竭、事故多发和规划布局不合理等12类矿井。
在煤矿关闭退出工作中,重庆市坚持关闭退出淘汰一批、整合技改升级一批、兼并重组做强一批多途径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高瓦斯和瓦斯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现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清理税费,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
此外,重庆市部分区县还纷纷在税收、奖励等方面出台政策,减轻煤矿企业关闭退出负担,鼓励煤矿企业业主转型发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