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监分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坚持以搞好安全监察执法、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采取“六项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对辖区矿井实行分类监察,分A、B、C、D四类,对B、C类生产矿井盯住不放,采取解剖式检查;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非法生产(建设)的矿井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试点,以县(区)或主体公司为单位,抽查一座矿,联合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或主体企业管理部门,抽调周边矿井管理人员,对抽检矿井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通报县(区)政府或主体企业,以点带面,实现区域的安全形势好转;四是对安全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规范,按照国家局、省局的新要求,全面梳理安全许可、“三同时”工作流程,并在分局政务大厅张贴;五是实行责任监察,改变以往的监察模式,开展预防性监察,通过查听取汇报、规章制度、图纸资料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对煤矿企业、主体公司、县(区)管理部门进行问责;六是进行执法分析,通过执法分析,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到位,提升监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