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煤电企业深度融合发展,近日,山西省经信委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内电煤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山西省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按照自主协商、公平交易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第三方煤炭交易平台作用,依法签订省内电煤交易合同,合同的数量、质量、价格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规范完整、真实有效。同时,鼓励发电企业与合法合规生产的煤炭企业签订量价齐全的3-5年中长期电煤合作协议,积极推动省内电煤销售,促进煤电协调发展。
日期:2016-01-29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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