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榆林市煤炭行业在能源行业整体低迷的态势下,加强品牌建设步伐,主动“走南闯北”,让“榆林煤”成了市场上少有的“硬通货”,在市场维护、开拓等方面都相较往年有了长足进步。
2015年,榆林市着力于打造“榆林煤”品牌,全力扩大煤炭产品销售,特别是在煤产品终端销售市场建设上成效凸显,曾先后在西安、天津、沈阳、佛山、景德镇、渭南、淄博、济宁和榆林组织了9场“榆林煤”“榆林兰炭”宣传推介活动,累计邀请800多户煤炭、兰炭企业客户代表参会,现场签订煤炭协议或销售合同8000多万吨、兰炭300多万吨,通过多场“榆林煤”“榆林兰炭”宣传推介活动的成功举办,巩固了老客户,开拓了新市场,增大了煤产品的销量。
据初步估算,去年榆林市煤炭销往河北1.3亿吨、山西5000万吨、陕西关中3500万吨、内蒙古3000万吨、河南2200万吨、山东2000万吨、宁夏1300万吨、甘肃1000万吨、北京800万吨、青海700万吨、湖北450万吨,以上11省市煤炭销量占全市总销量的87%,且上述地区的销量较上年增幅明显。
同时,煤产品销售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建设稳步推进,过去一年,先后有山西省煤炭厅、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省市考察组来榆林考察调研煤炭市场,开展煤产品销售等领域交流合作。
2015年以来,榆林市先后在《经济日报》《中国煤炭报》等纸媒专版专题宣传“榆林煤”“榆林兰炭”产品,并在《青年文摘》等杂志开辟宣传专页,同时通过人民网、新浪网等全国主要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同时,计划在河北、山东、河南、湖北等煤炭销售重点地区和北方地区港口、长三角地区港口、南方地区港口及我省高速公路主干道户外广告立柱进行宣传,通过“大众媒体+户外媒体+港口媒体”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媒体宣传公关。
2015年11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颁布了“榆林煤”产地证明商标证书,此举标志着“榆林煤”正式进入商业品牌时代。
目前,“榆林煤”商标使用管理办法正在起草中。结合“榆林煤”四个陕西省地方性推介标准的实施,正在加快市级煤质检验中心建设,以此来进一步规范企业产运销等各个环节,打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规行为,维护“榆林煤”品牌形象。
据煤炭业内人士介绍,未来,“榆林煤”在全国销售市场将实现保值、增值,其产品的含金量和市场占有率将大大提高,“榆林煤”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市场前景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