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并作出部署。这是我国推动煤炭行业实现脱困发展的行动指南,也是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中国电力新闻网开设“煤炭去产能”专题,采访专家,为煤炭去产能建言献策。
记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过程中,煤炭去产能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曹寅:煤炭去产能对于煤炭行业本身有着重大意义。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在煤炭上游生产投入了大量资源,导致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此外,当今我国煤炭产业面临着海外煤炭的竞争和冲击。美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等国的煤炭通过海运方式大量涌入我国。双重压力下,我国煤炭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因此,煤炭去产能对于煤炭行业来说是拯救行业的行为。
另一方面,在我国清洁能源转型发展背景下,煤炭产能过剩容易导致煤电成本十分低廉,在电力体制改革后,发电端市场化将导致大量煤电装机蜂拥至电力市场,这种现象必然对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造成一定冲击。在低碳发展背景下,限制煤炭新增产能、减少存量产能对于构建健康、合理的能源转型路径至关重要。
目前,煤炭去产能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由于煤炭产业低迷,许多煤炭资源大省财政收入下降十分严重。在财政收入急剧萎缩的状况下,要想实现去产能目标,各个煤炭大省的地方政府还需投入更多财政资金拉动地方经济,以避免地方紧急陷入低财政收入、低增长的恶性循环。其次,大量煤炭上下游产业劳动力需要被安置分流,这也是煤炭去产能面临的又一重大问题。煤炭去产能对金融领域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将导致与煤炭企业存在信贷业务的银行不良资产在一定幅度内上升,消耗信贷资源。
因此,煤炭去产能要由政府进行统筹规划,否则就会陷入以省为边界,各个煤炭大省互相观望并且寄希望于其他省份,迟迟不能采取行动的恶性循环。
记者:《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的9项主要任务。煤炭去产能,将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产生哪些积极影响?电力行业应该怎样更好地发展?
曹寅:首先,煤炭作为电力生产的主要原料,价格涨跌将使燃煤发电成本产生变化,将对电力市场不同电源的竞争力产生较大影响。若不限制过剩煤炭产能和煤电装机,可再生能源发电将面临十分激烈的竞争,不利于发展。其次,煤炭作为许多资源大省的财政主要收入来源,对当地经济起到支柱作用。如果不限制煤炭产能,当地的可再生发电上网资源很有可能被价格相对低廉的煤电挤占。因此,煤炭去产能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可以对不同电源发展起到平衡的作用,是推动我国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记者:受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条件等因素限制,较长一段时期,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将占较大比例。您认为煤炭工业应该怎样发展,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曹寅:我国煤炭产业长期以来探索了多种发展路径,例如煤电一体化,发展煤化工产业等等,积累了许多经验,也付出了许多代价。在推进能源革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背景今天,煤炭企业发展要谨慎,不能盲目向下游发展,例如为了消耗过剩产能大量兴建火电厂、大量发展煤化工产业,这不仅会导致火电过剩,同时也会对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在煤炭去产能进程中,要借助市场力量,不能依靠国家、地方政府输血养活“僵尸企业”。煤炭大省要拿出决心,量化、细化去产能目标,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化解过剩产能。此外,还要公平对待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谁的经济性、环保性更好要让市场来决定,不能区别化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