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蒙古国煤炭热量高、品质好、污染小,蒙古国50%以上的高品质煤炭进入中国均通过内蒙古策克口岸进境,2015年经该局检验合格,共进口法检煤炭3866批次、771万吨、货值共计2.05万美元。其中,因进口煤炭品质规格不符合企业所签进口合同规定指标达113批次、22.46万吨、货值736万美元,该局依照《商品煤质管理暂行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策克口岸是对蒙古国的又一陆路口岸,为保证策克口岸进口煤炭符合国家质量和环保要求,该局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检验、检疫、鉴定三环节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链条式监管模式,确保监管无死角、无漏项的同时加大实验室检测、出证放行等各个环节做到无缝衔接,促进进口煤炭检验监管工作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目前,该局共拥有煤炭通道新配备数重量鉴定汽车衡2台、门式放射性检测仪2台;实验室新增测硫仪、一体化碳氢仪、水分快检仪等仪器设备,通过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检验检疫监管环境。
此外,结合货物和口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制定取样计划,制订合理可行的取制样方案,加强卸货过程取样管理,定时详细记录卸货量、取样情况,确保样品水分不散失、样品不受污染,保证样品安全和可追溯性、代表性。
在除一般项目检测外,特别加强夹杂物检疫和放射性、环保指标检测,加强对发热量、灰份、硫份和汞、砷、磷、氯、氟等有毒有害元素的含量的监测力度,确保各项目符合国家要求,同时不断提升进出口工业品不合格检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