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16021917
报名截止:2016-05-20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生产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生产用车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6021917。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所有生产用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其中第七包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第一、四、六、七包投标人应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工信部所发国四整车公告和3C认证的相关资质证明(均须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排放标准达到国四标准,可在使用地上牌。
(7)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则要求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投标人若是授权经销商,则要求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及资质文件,且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须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近三年(2012-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本单位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近四年内(2012-2015年)至少1台(套)本次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成功运行的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第1、2、3、4包每包人民币200元/套,第5包人民币100元/套,第6包人民币300元/套,第7包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4月27日至2016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 01:3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4.4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远程购标: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IBS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第4.6款规定;
2)现场登记购买:现场登记购买后登录IBS投标人客户端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该获取方式只限于注册成功当日的会员)
4.6关于供应商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以及贵司在网上注册时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的原件。原件审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
3)通过以上两个步骤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神华招标网的注册会员。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可不携带,其它资料按公告要求携带。
5. 关于网上购标及电子支付
为了降低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我公司已开通了招标文件费电子支付功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5.1请登录神华招标网(网址见下),进行供应商登录后,上传本公告第4.4款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报名材料可压缩上传),并提交购标申请;
5.2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或在发票开具后短信通知领取/邮寄。
5.3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登录网址为: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http://www.shil.com.cn,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注册及网银电子支付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010-5813466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20日09时30分整,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10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4层
邮编:100011
联系人:刘鎏
电话:010-581334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编:100007
联系人:王晓东、赵英臣
电话:010-57339285、58131245
传真:010-58132371
电子邮箱:13710032@shenhua.cc、13707614@shenhua.cc网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9. 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
(1)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本项目每包次中的个别或部分货物参加投标,每包次的投标报价应为该包次所有招标货物的合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