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布了《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主力火电企业80%以上实现煤电联营。截至2015年底,新增电力装机2795万千瓦,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6966万千瓦。率先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改造容量1566万千瓦,改造后排放水平达到或优于燃气发电机组。累计核准开工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4个,总装机2199万千瓦,投产后每年可消耗煤矸石8400万吨,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煤电产业优化升级,以建设晋北、晋中、晋东大型煤电基地为重点,发展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加快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以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机组为引领,重点推进大容量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热电联产的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建设。新建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核准批复,严格按照“等煤量置换”原则配比关停一定容量的小火电机组。在役30万千瓦及以上的机组限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关停未完成改造、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非供热及热负荷不落实的燃煤机组。全面深化电价改革、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和售电侧改革,培育售电市场主体,扩大直供电领域和范围,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