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矿安全规程》发布后,湖北煤监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的通知》要求,通过五项举措全面开展新《规程》宣贯工作。一是下发通知文件促“悟”。及时将宣贯通知转发至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和煤矿企业,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企业充分认识新《规程》宣贯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将新《规程》宣贯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细。二是免费发放新《规程》促“学”。征订了新《煤矿安全规程》1000册,免费寄送到8个产煤市州、29个产煤县市区及乡镇安办和268家煤矿企业,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首先做到应知应会,并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规程》,对标管理,扎实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三是突出集中培训“教”。制定全省新《规程》宣贯学习培训方案,邀请国家煤监局、北京煤科院等权威专家、一线监察执法人员,在全省组织开展新规程培训。利用一周的时间,重点培训各产煤市(州)及县(市、区)煤矿安监人员、产煤乡镇安管人员、煤矿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煤矿集团公司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全省269家煤矿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900多人,把新规程学习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四是结合监察执法“推”。将新《规程》宣贯与复工复产督导、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落实情况采用督导执法和抽查检查“推”的方式,以督促宣,推动《规程》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五是盯住关键岗位“带”。要求各级煤矿安全部门负责人、煤矿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要带头学《规程》、懂《规程》、讲《规程》、用《规程》,组织开展新规程知竞赛,充分发挥领导带头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