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平台作用的实施细则
山西省科技厅 山西省商务厅
第一条 将原中国(太原)能源产业博览会及其低碳发展高峰论坛整合为“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侨务办配合,完成向国务院组织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批准。
第二条 建立科学的论坛管理运营机制。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启动组建论坛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实行“两会一处”的治理结构,形成权责明确、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运行管理机制,打造国际性、专业化的论坛。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顶层设计方案》,2016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社会组织组建工作方案(草案)》《“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组织机构设计方案(草案)》《“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章程(草案)》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 围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组织好年度论坛的策划与实施。省科技厅负责论坛的综合协调工作。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牵头负责,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等部门配合,每年10月份完成下年度论坛工作方案编写报批工作,按期完成年度论坛信息发布、宣传和举办工作。2016年5月底前完成2016年论坛工作方案,9月份举办2016年度论坛。
第四条 办好演讲交流活动,为山西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智力支持。演讲和参会嘉宾要邀请各界权威人士,演讲和对话内容要聚焦国际能源低碳前沿思想,聚焦山西煤基低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传播全球能源低碳前沿理念,使论坛逐步成为国际能源低碳发展信息传播中心。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牵头,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等部门配合,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国际有关能源组织和各界权威人士、专家、学者等演讲嘉宾及参会代表。
第五条 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为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合作伙伴和项目支撑。省商务厅负责举办能源低碳发展技术装备博览会,组织省内外企业对接洽谈,引进一批能源低碳发展项目。每年9月份与论坛举办同期完成。网上博览会每年举办一次,实体博览会每四年举办一次。
第六条 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为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科技支撑。省科技厅负责建设技术成果交易平台,组织煤基低碳技术及成果交易。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煤基低碳领域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每年9月份与论坛举办同期完成。
第七条 做好“以煤会友”工作,促进煤炭产业对外开放和合作。省外事侨务办负责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及世界主要产煤国家、友好省(州、市)等重要代表团参加论坛。
第八条 建设论坛永久会址。省科技创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论坛永久会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协调工作。2016年完成论坛综合功能区整体城市设计,完成论坛主建筑首期政府投资项目规划选址、勘查设计和立项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