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建创业园区、支持职工自主创业、鼓励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培训、发放稳岗补贴……5月23日,山西下发了《关于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第三批实施细则》。这其中,有不少与广大煤炭企业职工、家属生活相关的事项,并从实行内部退养、全力做好就业安置工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记者看到,此次细则从鼓励职工自主创业、加强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创业载体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指导。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等多渠道安置分流人员的企业,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同时,支持企业将掌握专业技术、有管理能力的职工组织起来创办企业实体,并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吸纳就业补助等创业就业政策支持。
此外,细则规定对基地和园区企业分流职工创业实体户数占总户数30%以上的,按每户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为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制定职工在离岗创业期间同等享有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等权利的措施。
据了解,2014年以来,山西陆续推出“煤炭20条”、“企业减负60条”、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