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充分调动广大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5月26日上午,川煤攀煤公司召开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会。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女职工实际情况,就《攀煤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攀煤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陈劲松,副总经理王灵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