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2016-06-03
1项目名称:烟煤采购
2标的名称、质量标准及数量:
名称 国家标准 质量标准 数量 烟煤
GB/T5751-2009《中国煤炭分类》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卡/克;
2、收到基挥发份:12%~18%;
3、全硫:≤1.0%;
4、全水份:≤8%。
5000吨 (实际采购数量,根据生产需要)
3质量和数量验收方式:
3.1质量以招标人煤质化验室的化验结果为准。
3.2数量以招标人轨道衡或地磅计量为准。
4交货期:2016年6月30日前(铁路运输以运输发票日期为准),如招标人不能按时、按量接收标的物,须提前通知中标人,并协商解决。
5交货地点:
5.1铁路运输到站地点为:南昌铁路局青州站。
6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6.1按招标人化验的质量考核指标结算。结算加权平均取小数点后一位并四舍五入。
6.2二票结算,以增值税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结算。
6.3货到验收结束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7违约责任:
7.1质量奖罚标准:
7.1.1热值为5000卡/克,每高1卡/克加0.05元/吨,5000至4700卡/克(可加权平均):每低1卡/克扣0.2元/吨,4700卡/克以下(不得与4700卡/克以上加权平均):每低1卡/克扣0.50元/吨,4300卡/克以下退货或协商处理;
7.1.2挥发份:在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热值每提高10%,挥发份必须相应提高5%,如未达到部分,每少提高0.1个百分点扣5元/吨。挥发份12%以下不得与12%以上加权平均,每低0.1个百分点扣5元/吨,18%---20%部分,不得与18%以下加权平均,每高0.1个百分点扣10元/吨,11%以下和20%以上拒收。
7.1.3全硫:1.0%至1.3%(可加权平均),每高0.1个百分点扣2元/吨;1.3%以上(不得与1.3%以下加权平均),每高0.1个百分点扣10元/吨。
7.1.4全水份:超过8%部分按比例扣重量,超过11%部分按比例1.5倍扣重量,不得加权平均;
7.1.5价格按累进制加权平均后的实际热值、挥发份、含硫率结算。
7.2数量奖罚标准:以实际重量结算。不能按时履约,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发运量不得超过合同量的10%。如超过部分扣100元/吨。未完成合同量,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
8报价规定:
8.1 报价为含税到厂吨价,须注明发站地及矿点。
8.2 投标文件中报价为评审主要依据,视评标过程将进行二次报价。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实行经综合评审后最优性价比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9.2因单家供货数量不足,则有可能存在非独家中标情况。
9.3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不存在递补候选中标人的情况。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1开标时间、地点:
11.1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
11.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11.2.2函件: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6月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寄达。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收件人:林晓虹。
11.3若投标人为新供应商原则上须到现场参加投标。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
12.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2.2.1现金形式;
12.2.2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
12.2.4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当场予以原封退还;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后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齐),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2.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2.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履约保证金:
13.1履约保证金共20万元。
13.2除5万元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抵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补齐不足部分15万元,任选如下一种形式缴纳:
13.2.1现金形式;
13.2.2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
13.2.3若本公司与中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且数额足够抵扣补齐不足部分的15万元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
13.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将被视为弃标而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3.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4投标文件要求:
14.1投标文件分成两部分,每部分应分开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
14.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两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等级、法人代表授权书等。(已评价为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可免于提交资格文件)
14.3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6条款中的“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投标报价表,并分别加盖公章。
14.4除投标报价表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5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青山纸业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招标监督小组的监督。
16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联系方式:0598-5658323 招标办
0598-5658292 业务交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