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煤炭网6月14日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结合疆内能源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节能、节水、环保、煤电一体化机组。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逐步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的小火电机组,提升煤电发展水平。根据居民供热和工业热负荷需求,因地制宜布局一批中心城市、人口密集城市及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重点加快伊宁、哈密、吐鲁番、塔城、沙湾、吉木萨尔、奇台、库尔勒、阿克苏、乌恰等热电厂建设。在满足疆内用电需求的同时,大力实施“疆电外送”工程,建设准东、哈密千万千瓦级煤电基地。
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
煤炭方面。坚持安全、绿色、集约、高效发展的原则,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主攻方向,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依托准噶尔、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田,建设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准噶尔煤田以发展“疆电外送”、煤炭深加工项目为主,参与“疆煤外运”,配套开发五彩湾、大井、西黑山、将军庙、塔城白杨河等矿区;吐哈煤田以“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为主,适度发展煤炭分质利用项目,重点开发大南湖、三塘湖、淖毛湖、三道岭、克(布)尔碱等矿区;伊犁煤田以发展煤化工示范项目、适度发展煤电,实施煤炭就地加工转化,重点开发伊宁矿区;库拜煤田主要满足南疆四地州生产、生活用煤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和现代煤化工,重点开发阿艾、拜城矿区。结合“疆电外送”、“西气东输”、“疆煤外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开发建设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积极推进开发大型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大力改造现有中小型煤矿,坚决关停一批技术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小煤矿,严禁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开发煤矿项目。
煤电方面。结合疆内能源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节能、节水、环保、煤电一体化机组。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逐步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的小火电机组,提升煤电发展水平。根据居民供热和工业热负荷需求,因地制宜布局一批中心城市、人口密集城市及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重点加快伊宁、哈密、吐鲁番、塔城、沙湾、吉木萨尔、奇台、库尔勒、阿克苏、乌恰等热电厂建设。在满足疆内用电需求的同时,大力实施“疆电外送”工程,建设准东、哈密千万千瓦级煤电基地。
煤化工方面。在生态环境、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坚持示范先行,适度发展、量水而行、清洁高效转化,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一体化”发展要求,科学发展煤制天然气、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项目,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烯烃等煤化工项目,全力推进高能效、低煤耗、低水耗以及实现液态废物近零排放和技术装备自主化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构建以煤炭深加工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建设准东、准北国家级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区。
煤炭煤电煤化工建设项目
煤炭:加快推进准东、哈密煤电基地以及准东、伊犁煤化工示范工程配套的新疆天池能源准东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神华准东五彩湾矿区三号露天煤矿(1000万吨/年)、国投大南湖矿区西区七号矿井(1200万吨/年)等煤矿项目建设。
煤电:加快推进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7个1320万千瓦电源项目建设;启动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万千瓦)、库尔勒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万千瓦)、乌恰热电厂(2×66万千瓦)等疆内自用电源项目。
煤化工:加快推进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准东年产300亿立方米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美克化工煤基精细化工产业一体化项目和美克化工与BASF新材料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