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承德市,下同)大气办印发了《承德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市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和临京津县(丰宁、滦平、兴隆)为重点区域,针对居民冬季采暖、炊事和设施农业等重点用煤单位,全面推进城市区域改气改电、农村地区洁净燃料替代和清洁利用、流通领域提升质量,通过三年集中治理,全面规范散煤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基本实现全市城乡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
压散煤。通过发展集中供热,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等方式,全面推进散煤替代。到2016 年底前,全市煤炭消费较2015 年净削减5 万吨,各县区建成区全面完成散煤压减替代,全市压减散煤47.8 万吨,其中城市压减替代22.8 万吨,农村压减替代25 万吨。
提煤质。强化煤质检测,加大对煤炭经营大户和煤炭使用单位煤质检测,提高煤炭使用质量。到2016 年底前,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70%以上,重点区域达75%以上;到2017 年底前,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80%以上,重点区域达85%以上;到2018 年底前,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达95%以上。
治劣煤。取缔一批,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位于环境敏感区以及工商、环保、国土等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坚决依法取缔,恢复原状;整顿一批,对手续齐全但散煤装卸、储存等环节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治理;规范一批,建立散煤质量报备、报验制度,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责令改正,对劣质煤依法处置,到2016年底前,完成对全市1025 家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