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宁夏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煤矿名单予以公告。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是煤矿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煤矿关闭标准和要求,建立煤矿关闭责任制,确保关闭到位。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指导市、县(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切实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煤矿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煤矿名单
一、2016年关闭煤矿
1、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单梁山煤矿
2、中卫市沙坡头区沙渠村远兴煤矿
3、中卫市沙坡头区甘塘镇煤矿
4、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第二煤矿
5、中卫市沙坡头区北山天卫煤矿
6、中卫市沙坡头区红育煤矿
7、吴忠市红寺堡区芦草井沟煤矿
8、吴忠市红寺堡区石炭沟煤矿
二、2018年关闭煤矿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孤岛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