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历史
为做到全国统一标准,原国家煤炭部曾在1964年就已经提出煤矿质量标准化,1986年在全国开展实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于2004年2月23日对原部颁标准进行修订,以煤安监办字【2004】24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
于2009年8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对标准再次修订,联合颁布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
现在执行的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3年1月17日以煤安监行管[2013]1号文件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版本 。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井工开采和露天开采两种类型。井工开采包括11个部分,分别是: 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
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13个部分,分别是: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2、二级: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穿孔、煤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3、三级: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