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关于同煤集团地煤公司马口煤矿瞒报事故的通报
晋煤监事调〔2016〕180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2016年7月20日,同煤集团地煤公司马口煤矿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为逃避责任追究,还订立攻守同盟,篡改原始记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现将这起事故通报如下:
同煤集团地煤公司马口煤矿是生产矿井,公告能力130万吨/年。经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综采一队机修工任建富在进入机道内检查采煤机滑靴过程中,因同班运输机维修工启动刮板运输机,致使机修工任建富被拉入采煤机下挤伤致死。
这起瞒报事故,充分暴露出该矿主要负责人及整个领导班子法治意识淡薄,为逃避责任追究蓄意隐瞒事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晋政办发〔2012〕34号)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企业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认定和查处办法的通知》(晋煤安发〔2013〕1000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是责令同煤集团地煤公司马口煤矿立即停产,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顿,由同煤集团负责落实。
二是暂扣同煤集团地煤公司马口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落实。
三是责成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立即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严肃处理,调查报告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迅速将本通报传达至所属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6年8月16日
山西省长李小鹏在山西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特别强调“现在我们不是从零做起的问题了,是从负做起。要严格事故问责,无论涉及哪一层、涉及什么人,都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马口煤矿在山西大同左云县店湾镇,年产90W煤。网上还流传着,该矿一个月发生两起伤亡事故瞒报,并且许多媒体为了,了解真相对该矿进行采访,而矿方却派出几名媒体人在大同棚户区以数万及几千元的糖衣炮弹封口。
小编提示:对于类似传言大家不要轻信,我们要相信官方对情况的说明。对于类似网站的传言如不属实,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