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在布里斯班进行庭审,以决定在中国运煤船“深能1号”触礁搁浅大堡礁的事故中谁承担赔偿责任。2010年,中国深圳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这艘船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附近海域偏离航道,触礁搁浅。
1澳方称污染面积达112公顷
澳大利亚政府向法庭提出,要求这家中国公司赔偿9000万美元,或负责恢复受损的道格拉斯海域。澳政府代表在法院听证会上说,搁浅后船身剥落的有毒化学涂料重0.75吨至1.5吨,污染面积达112公顷,将对海洋生物造成致命威胁。此外,事故造成“深能1号”一个燃料箱损伤,在海面形成4公里的重油污染带。
在责任和赔偿数额上,中国公司和澳政府分歧严重。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报道,中国公司认为9000万美元的赔偿要价高得离谱,而且受损珊瑚礁有自然修复功能。其辩护律师说,由独立公司聘用的运煤船管理人员应当为事故负责。澳大利亚《邮政快报》报道称,中国公司表示,如果被判对此负有责任,只能承担250万美元赔偿。这是根据船的大小、吨位以及现在的汇率计算得出的。听证将持续约4周时间。
【回放】
6年前澳方称将罚100万澳元
2010年,中国深圳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深能1号”运煤船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附近海域偏离航道,触礁搁浅。当时该船偏离航道,在大堡礁附近一个叫道格拉斯浅滩的地方搁浅。经紧急处理,船上装载的970吨燃油泄漏了2吨左右,没有给大堡礁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
据悉,这一事件当时在澳大利亚造成较大影响。据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牵头组成的调查小组当时的初步估计,中国运煤船给珊瑚礁造成的损害面积为3000米长、250米宽的区域,估计需要20年的时间才能恢复。
当时《邮政快报》报道,昆士兰州政府声称,他们将对“深能1号”船只的公司罚款100万澳元(当时约合人民币512万元),并对责任的当事人罚款25万澳元。而当时澳大利亚出台的新法规定,对此类行为的罚款上限为550万澳元。
2012年10月,澳媒报道,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法院判处事故主要责任人,“深能1号”大副王学刚18个月监禁,入狱3个月后可监外执行。判处船长王吉昌个人罚金25000澳元。对深能公司的索赔追诉官司则一直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