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昆明市工信委了解到,截至8月底,全市已完成煤炭去产能58万吨/年,占全市总产能的24.27%,提前完成省里下达的“十三五”期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市工信委煤炭行业管理处处长陈代华介绍,全市下辖石林、宜良、阳宗海、寻甸、嵩明5个产煤县区,目前有32对乡镇煤矿保留指标,共有产能239万吨/年。截至8月底,已关闭退出4对煤矿共化解产能28万吨/年,并停止审批寻甸柯渡煤矿化解产能30万吨/年,两项合计去产能58万吨/年,占全市总产能的24.27%,提前完成省政府要求今年10月份完成的去产能任务。
不仅如此,昆明还计划明年继续关闭产能9万吨/年的煤矿1对,由此,“十三五”期间全市已明确去产能67万吨/年,占总产能的28.03%。而根据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印发的指导意见,各产煤州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为:现有产能的基础上不低于20%。照此计算,昆明已经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的煤炭去产能任务。
“市政府把‘十三五’期间煤炭去产能任务集中在2016年和2017年进行攻坚,我们在此基础上,通过引导有序退出、申请暂缓建设和继续实施转型升级三种方式,可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在陈代华看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是中央、国家的重大决策,也是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支撑,在政策利好之下,尽快推动去产能工作有利于全市煤炭行业实现扭亏脱困和健康发展。
积极去产能的同时,已经敲定的《昆明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还提出,全面实行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引导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此外,《方案》还明确,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4月20日起,全市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另据陈代华介绍,在全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全市仍在做煤矿企业的工作,希望把更多的企业纳入国家去产能计划当中,目前已有3对矿井总计15万吨/年产能自愿申报,正逐级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