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哈尔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序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近日,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通告,列出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并设万元现金奖鼓励市民举报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行为。
据悉,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遵守规定包括,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爆破安全规程》,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不准以爆破方式破碎块石)和铲装作业;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此外,已经关停的矿山企业,存在盗采生产行为的;外购石料加工企业,存在盗采矿山行为的;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图纸造假、图纸与实际不符问题;无证非法探矿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进行探矿施工作业行为;无资质、无手续施工行为,整治井下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问题;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行为和利用硝酸铵等原材料非法制造爆炸物质进行采石的。
露天矿山企业违反以上规定和情形的,群众都可以举报,可采取影像、图片的形式记录违法行为,然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按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12350
传真电话:0451-82729110
电子邮箱:ajjb110@ 163. 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义街17号哈尔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举报中心收
邮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