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至12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六督导组在华煤集团公司砚北煤矿、大唐陇东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分别查出9条隐患,并责令两矿停产整顿。事后,省安监局责令平凉、庆阳安监局跟踪督办,分别对两矿罚款180万、100万,并责成华煤集团、陇东能源公司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华亭煤业集团共追究相关责任人17名,其中:免职并解聘3人,党内警告3人、严重警告3人,行政记过8人,并分别处以5000至8000元罚款。
1.华亭煤业集团砚北煤矿矿长徐元强解聘,党委书记王连合免职并解聘副矿长职务、总工程师薛再君解聘;给予砚北煤矿三名副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名副矿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矿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华煤集团安监部长、生产技术部长、机电部长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砚北煤矿给予生产、通灭等6名主管人员行政记过,罚款5000元处分;通灭科长行政撤职,罚款8000元;生产科长、安监科长行政记过,罚款5000元 大唐陇东能源有限公司共追究相关责任人15人,其中:解聘1人、警告处分1人、免职1人、撤职1人,其他责任人员处以1000至2000元的行政罚款。 1. 大唐陇东能源有限公司给予刘园子煤矿矿长蒋利,行政罚款2000元,并解聘矿长职务;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给予行政罚款2000元;总工程师警告处分,行政罚款2000元;机电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通报批评,并分别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调度室主任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行政罚款1000元;通防工区区长撤职处分,行政罚款1000元。 2.给予其他负有相关责任的6名人员,分别处以1000至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