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据有关铁路用户透露,呼和浩特铁路局21日发布了《关于落实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定价机制的调整货运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0月25日0:00起,对管内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线整车煤(01)运输,运价水平恢复至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率;国铁控股合资铁路整车煤(01)运输原下调的每吨公里1分钱同步恢复,即呼铁局铁路运费每吨公里上调1分钱,折合每吨运费上调10元。
10月11日,太原、郑州、西安和乌鲁木齐4个铁路局相继发布关于铁路货运价格上调的通知,要求在各自运力所达范围内,对管内或管外的铁路煤炭运费整体进行上调,重新执行2016年2月份铁路总公司调整之前的运价,即吨公里上调0.01元(1000公里10元)。而就在2016年2月,铁路总公司下发文件,要求直通运输运价自主下浮幅度由现在的15%调整为30%,煤炭运价下浮不超过20%。
分析认为,6月份以来公路运价即不断上涨。从7月份开始,各主产地强降雨较多,多条煤炭运输线路处于阶段性瘫痪状态,导致汽运可行路段减少,车辆周转率下降,铁路运力市场开始紧张,汽运价格继续上涨。尤其是9月21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后,将公路运力进一步压缩,过去多数采用汽运的产煤区,开始将运输方式投向铁路运输,铁路煤炭运费整体上涨已是顺理成章之事。但是鉴于二季度以来资源供应偏紧、煤价持续上涨、下游采购持续积极、排队等煤现象普遍、冬储煤力度加大等因素,虽然目前位于“三西“地区的太原、西安、呼和浩特三大路局都已调价完毕,但铁路煤炭运输紧张状况未必能得到有效缓解。(交易中心微信平台搜集整理)
附:《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落实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定价机制调整货运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