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11月9日在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和相关行业持续发展有关情况。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投资司司长许昆林主持发布会
许昆林: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期煤炭价格出现较快的上涨,各界非常关心关注。昨天也就是11月8日上午,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和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签订了中长期合同,这件事意义比较重大,所以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想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今天一起出席的有运行局鲁俊岭副局长、价格司张满英巡视员、价监局卢延纯副局长。我们四个人很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情况。刚才讲到昨天上午煤炭和发电企业签订了一个电煤中长期合同,为什么引起国家发改委这么重视?因为这次签订的合同跟以前定量不定价的合同不一样,以前签的合同量定了,价格没有确定,所以相当于差不多一单一价。这次的中长期合同定了一个较长的周期,第一是有明确的定价机制,此次合同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础价为535元/吨,在这个基础上参照市场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第二是有履约保障,增加了一些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第三是国家有关方面会给予相应的支持,鼓励供需双方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将会在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中,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比如在期限上暂时不做限定。铁路总公司也会在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为这个合同履约创造良好的条件。
许昆林:
这件事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健康发展。通过确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两个行业可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跷跷板”现象、此消彼涨。二是有利于煤炭价格包括市场的稳定。遵循了市场规律,考虑了双方的利益诉求,也可以有效化解因市场波动带来的运营风险和矛盾,避免价格大起大落。三是有利于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通过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以及有关方面的推动支持,如果把煤炭供应的基本大盘稳定下来,就可以很好的把握去产能的规模和节奏。
许昆林:
第二方面,主动介绍一下大家很关心的煤炭价格过快上涨问题,以及供应的基本面怎么样。我们的判断,目前煤炭供应的基本面是稳定的,不支撑煤炭价格非理性上涨。这里面我讲四方面的情况,供大家参考。一是我国有充足的产能储备。到去年年底,全国煤炭产能总规模57亿吨,考虑到今年去掉的近3亿吨,还有54亿吨产能,其中通过实施减量化生产储备的6亿吨产能,具有很强的调节弹性。近一个多月来,通过实施先进产能释放措施,煤炭产量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9月份当月产量日均环比增长2.9%,10月份主要产煤地区煤炭产量又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是运力有保障。大家知道,铁路、公路、水路运输能力都很强,相当长一段时间还处于吃不饱的状态,只要有一点紧张,投入调度运力,就能够迅速满足供应。近一段时间铁路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强运力组织和调度,加大下水煤增运力度和少数供应偏紧地区定向投放力度,铁路煤炭运量有了较大的增加。有一些数据,10月份全国铁路煤炭运量完成1.7亿吨,同比增长6.6%,11月第一周煤炭运量完成近4000万吨,同比增长10.2%,增幅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加强煤运大通道大秦线的运输组织,11月份以来大秦线的煤炭日运量达到125万吨以上,比10月份增加了20万吨,迅速增加了运力。
许昆林:
三是港口存煤大幅度回升。秦皇岛港、黄骅港、曹妃甸港和国投京唐港10月末煤炭调度量达到128.6万吨/日,比7月末低点每天增加36.6万吨,到11月7日调度的数字,环渤海五个港口存煤回升到1720万吨,比前期低点增长69%,完全处在一个正常的水平。
四是从电厂和供热存煤调度情况看,都达到了三年的平均水平。截至11月7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达到1.02亿吨,比8月份低点增长14%,可以用22天。根据我们掌握的正常水平,15-20天就已经很正常了,现在是22天。全国重点电厂存煤是6576万吨,比8月份的低点增长了37%,可以用21天,都已经达到了前三年的平均水平。这是我要介绍的第二方面的情况。
许昆林:
第三方面,我们当前完全有条件、有办法保障煤炭的安全稳定供应。下面介绍三点:一是先进产能可以有序释放到位。现在不是说生产不出来,而是有这个能力的储备。276到330个工作日之间的产能,本来就是为应对市场波动准备的,目前煤炭市场发生阶段性的变化,这一部分产能就会发挥重要的作用。只要经过省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的认可,合法合规,而且安全有保障的产能就可以有序的释放出来。为稳定煤炭企业的预期、便于煤矿做好生产组织工作,正在研究要把先进产能的释放期限从原来到今年年底延长到今冬明春供暖期结束,相关文件很快就会印发下去,这也算是今天的一个新闻。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根据供需形势变化,研究建立先进产能释放的长效机制。
二是刚才讲到,煤炭运力可以较大幅度的增加。介绍数字煤炭运量比较前期已经有明显的增加了,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深入挖潜、调整结构,还可以再大幅度的增加。尽管这种调整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是煤炭是工业生产的粮食,也是冬季居民取暖的必需品,这种付出是值得的,而且是必要的。
三是清洁能源的利用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完全有办法、有条件保障供应。近年来,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比较快,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近两年来存在利用不够充分的问题,比如弃风、弃光、弃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表现的还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煤炭的供求有一点点紧张的话,我们可以更好的为清洁能源的发展提供机遇,一方面可以减少煤炭的消耗,改善大气的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借这个机会多发清洁能源,改善我们国家能源消费的结构。前一段时间反映有个别的地区因为多种原因,出现煤炭供应阶段性偏紧情况,相关部门已经会同铁路总公司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协调和调度,包括原来吉林、四川、重庆等个别地区反映的阶段性偏紧情况,都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许昆林:
第四个方面,近期煤炭价格上涨使得社会上有人对去产能开始有一些担心,也确实有部分的地区和企业决心有所动摇。可以说,近期的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并不能说明去产能已经到位,煤炭去产能的决心不会动摇。对近期的价格上涨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这是阶段性需求变化带来的,而且个别投机炒作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非理性的成份,这不是长期的趋势,当前煤炭产能过剩的状况并没有改变。从近期看,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下降的基础上,今年前9个月煤炭消费再次下降2.4%,当前阶段性供求基本平衡,是因为通过严格执法和实施减量化生产,控制了部分产能。如果把这一部分产能完全释放出来,很快就会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从长远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煤炭的市场需求很难有增长空间。因此,煤炭去产能的决心不会动摇,力度也不能减弱。当然,在推进去产能过程中要遵循市场规律,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科学把握去产能规模和节奏,保证煤炭市场的基本稳定。以上是我给大家介绍的情况,下面请大家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和讯网记者:
请问,最近煤炭价格上涨的幅度较大,给下游的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运营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两家大型电力企业和煤企签订了中长期合同。我的问题是,有什么措施可以保证这个合同履行下去呢?谢谢。
鲁俊岭:
刚才许昆林秘书长把中长期合同的事给大家作了一个详细的介绍,昨天媒体对这个事也给予了积极的报道和回应。这个事的作用和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我们进行了一个梳理,感觉这次签订的合同和以往有相同的地方,但是也有明显的不同点,这个不同点大致有三个方面。
第一,体现了两个充分。一是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规律。二是充分尊重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因为价格机制是合同的核心内容,这次的价格机制就是基准价加上参照市场变化进行上下浮动,基准价怎么来的呢?就是供需双方根据理性判断商定的,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说是尊重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受到外面的影响。上下浮动,不是说把一个价位签死了,签死了不利于合同的执行,现在这个事更加科学,浮动的过程合同里有这样的内容,应该说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能上能下,市场怎么走,就怎么执行的运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