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广东提出要求:“十三五”期间,广东煤电投产规模要控制在390万千瓦以内。广东省内9个煤电项目被要求暂停或推迟,规模合计高达1222万千瓦——这比广东“十三五”期间获准投产最大值的三倍还多。
2017年1月9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下发《关于衔接广东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
文件提到:9个煤电项目需推迟到“十四五”及以后,再结合广东电力供需形势、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逐步建设、投产。这9个煤电项目中,有2个项目目前处于“纳入规划”状态;另有7个项目已处于“核准(在建)”状态。
2个纳入规划项目共320万千瓦
京信揭阳热电新建2*60万千万(国能电力[2013]134号)
深能源河源电厂二期扩建2*100万千万(国能电力[2014]399号)
7个核准(在建)项目共902万千瓦
江门新会双水“上大压小”热电扩建1*60万千瓦(发改能源[2014]1963号)
华润云浮西江“上大压小”新建2*66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2084号)
华电韶关南雄热电新建2*35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2179号)
神华国华清远新建2*10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3482号)
京信湛江“上大压小”热电扩建2*6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3841号)
华电汕头丰盛电力“上大压小”新建2*6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5989号)
宝丽华陆丰甲湖湾新建2*100万千瓦(粤发改能电函[2015]590号)
广东省一名电力行业人士指出
《关于衔接广东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下发后,受影响最大的就是这些已经在建的项目,现在有关项目的业主方已经在考虑如何应对。一些项目的前期投资已经到位,但投产的时间可能要推迟好几年。
煤电项目投资较大,以本次被推迟的两个项目为例,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为72.57亿元。
推迟投产,业主方将损失巨大。光是银行利息就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但控制煤电增长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