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3月2日发布的《河北省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公示》称,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关闭(产能退出)兴隆县久长矿业公司大银子峪煤矿等13处煤矿,化解过剩产能941万吨/年(含续退)。
从《公示》公布的“河北省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产能退出)煤矿名单”来看,承德市关闭煤矿1处,产能15万吨;张家口市关闭煤矿7处,产能178万吨;唐山市关闭煤矿续退2处,产能150万吨;邢台市关闭煤矿3处,产能423万吨;邯郸市关闭煤矿2处,产能175万吨。
《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力争通过3年-5年的努力,退出煤矿141处,退出产能7563万吨。到2020年底,剩余煤矿数量60处以内,产能5000万吨左右。方案主要为引导退出煤矿74处、产能5165万吨,涉及安置职工9.4万人;关闭原政策性破产煤矿13处、产能1058万吨,涉及职工4.36万人;煤矿整合重组后关闭54处、产能1340万吨,涉及职工0.9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