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环保局消息,青岛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 对2017年全市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青岛市将在总结2016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实施精细化管理;以山东省新颁布的民用散煤、民用型煤质量标准为抓手,重点加强民用煤炭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倡导居民自觉使用清洁煤炭。具体做到“两摸清两加强”。
一是摸清全市民用煤炭企业清单。对全市民用煤炭贮存、销售、型煤生产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核实,摸清青岛市民用煤炭贮存、销售、生产企业情况。为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摸清全市非集中供热居民采暖方式清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集中供热居民采暖方式(用电、气、煤等)调查,重点调查范围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摸清非集中供热居民使用煤炭供暖的户数,掌握较集中燃用煤炭取暖的区域情况。
三是加强对民用煤炭执法监督监测。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形式,对煤炭贮存加工销售企业贮存、生产、销售的民用煤炭采样、监测,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依法处置。
四是加强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评估。为准确评价开展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成效,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确保此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