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驱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需求加速释放
1、燃煤电厂烟气治理现状:除尘设备安装率有徃提升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政策驱动特征明显,2013年“气十条”出台的背景下,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完成投资总额同比大幅增长1.5倍;且不同时期烟气治理侧重点不同,燃煤电厂烟气治理针对不同污染物分阶段实施:2000-2010年以脱硫、传统除尘为主;2011开始重点进行脱硝治理,并伴随脱硫改造升级;2014年底超低排放改造提上日程,进程加快。
上述特征在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变动趋势中有所体现。SO2和烟尘排放量在2005-2010年间明显下降;“十二五”初期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抬头;自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推行脱硝电价后,氮氧化物排放量不事氧化硫同步下降;而工业烟尘排放量延续攀升趋势至2014年,直到超低排放改造的推行使得工业烟尘排放量在2015年有所下降。
从烟气治理设备覆盖率看,脱硫脱硝设备覆盖率较高,除尘设备安装率有待提升,反应煤电机组仍有较大超低排放改造空间。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8.2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2.8%;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8.5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5.9%;火电厂安装袋式、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机组容量超过2.78亿千瓦,已投运的电除尘机组容量约2.08亿千瓦,除尘机组容量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48.3%。
2、环境倒逼,环保督查力度显著增强
从全年及全国范围看,空气质量在逐渐转好,但冬季供暖期,尤其是京津冀等北方地区,大气污染问题改善不大。环保部发布的2017年1月空气质量数据显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0%,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为78μg/m3,117μg/m3,同比均上升14.7%。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36.2%,同比下降19.6%。PM2.5浓度为128μg/m3,同比上升43.8%;PM10浓度189μg/m3,同比上升41%。
2017年为“气十条”目标指标考核年,要求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但北京市2014至2016年PM2.5年均浓度为86μg/m3、81μg/m3、73μg/m3,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仍然艰巨。
3、超低排放改造扩围,需求加速释放
东部地区火电机组总容量大,截至2016年底东部地区6000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容量共计47,674万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45%,2017年前东部地区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需求将快速释放。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觃划》数据显示,全国已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6亿千瓦,因此“十三五”期间全国拟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约4.2亿千瓦。
新建机组方面,在煤电去产能压力下,煤电装机容量增速放缓,但增量仍然存在。我国煤电机组装机容量自2010年的64,661万千瓦增长至2015年的90,009万千瓦,年均增长6.8%。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接连发文调控新增煤电容量。在停建、缓建一批煤电项目的同时,新增需求仍然存在:①热电联产机组替代小容量燃煤锅炉形成新增装机;②“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特高压线路需要配套煤电基地建设,与新能源发电捆绑组合实现输电;③工业发展配套的自备电厂建设等。
按照研究,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在建煤电项目1.9亿千瓦;待批项目约1.6亿千瓦,其中约有1.1亿千瓦可能缓建、缓批。根据2016年底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觃划》,至2020年煤电机组装机容量应控制在11亿千瓦内,在发电装机总容量中的占比控制在55%以下。综合考虑在建规模和装机容量控制目标,预计“十三五”期间煤电机组新增量约1.9亿千瓦(2016年已新增约4300万千瓦煤电装机)。未来火电行业供过于求的发展趋势下,环保改造质量将成为发电企业竞争力依据之一,发电企业有动力执行更高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十三五”期间我国现役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规模超过4.2亿千瓦,新建煤电机组1.9亿千瓦,亦将产生配套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需求。单价方面,参考清新环境已签订单合同投资金额不装机容量的数据,估计改造项目合同单价约为9-15万/MW,由此估算“十三五”期间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市场空间约549-9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