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的效能,增强监察执法的针对性,落实“一矿一策”的监察执法,重庆煤监局渝中监察分局在部分重点矿井试行集中监察执法。重点矿井集中监察执法分七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是制定方案。抽调监察分局大部分监察执法力量参加集中监察执法,并在方案中明确监察时间、监察重点、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是召开检查预备会。检查前,在分局召开集中监察执法预备会。会上,由主办监察员向检查组介绍矿井生产、管理情况,让检查组执法人员提前熟悉矿井基本信息。检查组结合矿井实际,就检查重点进行充分讨论,编制集中监察现场检查方案初稿。
三是听取汇报。预备会结束后,检查组赶赴被检查矿井,听取煤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介绍,并结合汇报情况对检查方案进行调整,对每个人员井下和地面检查的内容进行明确和分工。
四是实施现场检查。集中力量对矿井井下现场和资料进行大范围的检查,对矿井的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体检式”监察执法。
五是召开检查组内部碰头会。现场和资料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内部碰头会,分小组报告检查情况,并初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组本着实事求是、事实确凿的原则,对重点问题的处理进行充分讨论,并最终拿出处理意见。
六是集中隐患通报。检查组召开集中隐患通报会,分组将安全隐患、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整改要求向企业进行了通报,并听取企业合理建议。七是制发执法文书。按照规定要求编制执法文书,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查出的隐患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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