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及具备炼钢能力企业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佛发改产业函〔2017〕119号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在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现将我市第四批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及具备炼钢能力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请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3日-19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科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3号楼
邮政编码:528000
传 真:0757-8303 0451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