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市政府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联合督查组不间断督导检查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积极努力,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截至昨日,全市城镇居民“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完成42035户,占全市目标任务的80.08%;全市回购散煤8732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宣传,全力营造燃煤散烧治理宣传氛围。在利用《开封日报》《汴梁晚报》等媒体扩大宣传的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发动工作人员在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发放、张贴《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的通告》,积极开展燃煤散烧治理“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并发放燃煤散烧治理宣传手册6万余份,向过境运煤车辆发放《致运煤司机的一封信》3万份,在各管控区域卡点张贴宣传标语,全面形成禁止燃煤散烧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我市按照“三个圈层”设置散煤运送车辆管控区域30多处,对进入我市的主要运煤通道设置专人盯守,全面加大检查力度,不断加密检查频次,紧盯控源这个核心,严查运煤车辆,对往我市运输散煤的车辆发现一辆、劝返一辆,对拒不执行的进行严厉处罚,切实堵死散煤入口,杜绝外地市散煤流入我市。
在切实加强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同时,市有关部门、相关企业通力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加强“双替代”工作。开封市城镇居民“双替代”户为52489户,目前已完成42035户;用煤商户5022户,目前已经整改4652户。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封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散煤回购,确保全市境内“无散烧”。进入8月下旬,联合督查组、市散烧办经过在各地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对各县区散煤回购工作进行科学预测后报经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补充通知,延长回购时间,确保散煤回购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截至昨日,全市回购散煤8732吨。
在总结回顾前一阶段工作的同时,我市对下一阶段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提出要求:一、各县区要抓紧组织“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散煤销售点、商户用煤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再整改,严防出现任何形式的反弹;对排查出的新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二、各县区尤其是各县要加快推进散煤回购工作,避免影响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大局。三、散煤回购工作已完成的县区,要加大对辖区用煤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销售、囤积、使用散煤的居(村)民、商户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四、发改部门要全面加快“双替代”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双替代”目标任务。五、交通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三个圈层”卡点有24小时专人值守,严查运煤车辆。六、公安部门要抽查市区监控,加强对散煤运输车辆的监管,实现全市“零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