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10月30日发布的《山东省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告》显示,2017年山东省已退出产能351万吨,完成去产能任务。
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要求,山东省深化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86号),计划关闭煤矿5处、化解产能351万吨。
经山东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金融办、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监局等部门对5处煤矿进行省级联合验收,全部达到了煤炭去产能关退标准要求,做到了真关真退,2017年全省实际关闭煤矿5处、退出产能351万吨,完成了去产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