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了解到,经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调度,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5个盟市已按时完成了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发放工作,其余盟市正在加紧发放。
今年5月份自治区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认真做好低收入农牧户的核实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每年每户600元标准执行,杜绝不经认真核实按照平均分配方式发放。同时,从7月份开始我区建立旬调度制度,督促盟市加快工作进度。8月份,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对2017年度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在盟市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进行实地督查。
下一步,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展较慢的盟市进行实地督查。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将继续加强调度,及时解决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早日完成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