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和煤田开采的不断扩大,煤田火灾已成为威胁我县煤炭资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煤田灭火形式严峻,为落实自治区煤田灭火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县煤田灭火工作,特制定了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5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新政办发〔2024〕17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煤田灭火工作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24〕15号)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明确了坚持州级统筹、分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管控;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施策。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煤田灭火监测预警系统,形成早发现、早治理的良性机制,力争2025年年底玛纳斯芦草沟煤田火区完成治理,进入监测期。
(三)组织机构。明确了为确保我县煤田灭火工作顺利实施,设立玛纳斯县玛纳斯县煤田灭火办公室和六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四)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确保治理任务按期完成;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帮扶指导,充分发挥县煤田煤田灭火办公室和安全指导组监督指导作用。
四、解读机构
《方案》的解读机构为玛纳斯县应急管理局,日常解读人为玛纳斯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994-6668755。地址:玛纳斯县碧玉大道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