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铅山县对煤矿实施分类监管,并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全县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实现了安全生产“零死亡”工作目标。
该县将煤矿分为正常生产矿井、停产整顿矿井、长期停产矿井、技术改造矿井和列入2017年关闭矿井五类进行监管。按照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矿井,一律不准擅自恢复生产,并对复产矿井加强监管。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项目、整改时限,报县、市煤行办备案后方可实施。同时派驻矿员驻矿加强监管,禁止边整改边生产、借整改之名行生产之实。一经发现,取消整改资格,并封堵井口。对于技术改造的矿井,加强日常监管,并要求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边生产边施工。长期停产对矿井由县乡两级派驻矿员蹲守,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对列入2017年关闭的矿井,责令其停止井下作业,不设“过渡期、回撤期”,县、乡两级派驻矿员蹲守,确保盯守看牢。
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假整改、假密闭、假图纸、假数据、假报告”和“超能力、强度、定员、越层超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的五假五超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在日常检查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夜间巡查、“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严防明停暗采,昼停夜采、违法违规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去年,该县共检查煤矿236矿次,查出安全隐患1287个,下达整改文书500余份,行政处罚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