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度新能源并网、投诉举报、放管服改革、清洁取暖规划等相关情况。
【电力司副巡视员 郭伟】
经国务院同意,12月5号,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会同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规划基础。由于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特点,长期以来,北方地区冬季取暖以燃煤为主。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城乡建筑取暖总面积约206亿平方米,其中燃煤取暖面积约83%,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约2亿吨,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同样1吨煤,散烧煤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清洁集中燃煤的10倍以上,散烧煤取暖已成为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雾霾的重要成因之一。通过各种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替代散烧煤,对于解决我国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总的来看,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面积比例非常低(仅占约三分之一),且发展缓慢,城乡差距十分明显。具体问题包括:缺少统筹规划与管理,部门间协作不足,体制机制与支持政策有待改进,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普遍成本较高,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建筑节能水平低,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
第二部分是方向目标。在坚持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关心人民群众的身边事,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严格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强调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先行;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坚持军民一体,协同推进。
《规划》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下同)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1.5亿吨。供热系统平均综合能耗降低至15千克标煤/平方米以下。北方城镇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达到80%。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考虑到地区差异,《规划》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2+26”重点城市和其他地区的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分别提出了清洁取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