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监局1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2月四川省提取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478.48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2048.13万元,使用总额12978.93万元,余额累计超支930.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增加6.74万吨,增长1.43%;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减少119.24万元,下降0.98%;使用总额增加2445.9万元,增长23.22%。
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32.88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7451.57万元,使用总额8845.05万元。
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0.45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468.15万元,使用总额198.21万元。
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225.14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4128.42万元,使用总额3935.68万元。
1-2月,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费用提取额为25.8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吨煤提取额减少0.58元/吨,下降2.19%。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5.19%,其中,广能集团和芙蓉集团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减少708.1万元、299.66万元,各下降38.29%、12.77%;使用总额同比增长23.28%,其中,攀煤集团和广旺集团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增加752.28万元、652.11万元,各增长61.25%、42.39%。
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8.66%,其中,乐山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33.6万元,下降9.43%;使用总额同比增长15.35%,其中,凉山州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36.38万元,增长39.62%。
乡镇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8.79%,其中,宜宾市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207.54万元,增长65.58%;使用总额同比增长23.51%,其中,宜宾市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增加225.09万元,增长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