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
银川市关于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
地条钢”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巩固我市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根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铁、涉钢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宁经信原材料发〔2018〕134号)和《银川市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督查工作的通知》(银发改发〔2018〕106号)文件要求,银川市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5月18日、21日对我市范围内涉铁、涉钢企业及“地条钢”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督查情况
由银川市发改委牵头、工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涉铁、涉钢企业及取缔“地条钢”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督查组先后前往永宁县、灵武市、贺兰县、西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全市涉铁、涉钢企业及打击取缔“地条钢”进行了重点督查,全程听取了各县(市)区、园区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资料,并实地查看了永宁县正松建材锰钢厂、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银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0余家铸造厂、金属制品厂。经前期核查及现场督查,银川市目前有涉铁、涉钢企业21户,其中6户处于停产。铁合金生产企业6户(停产2户),铸造企业13户(停产4户),其他钢铁制品生产企业2户。
(一)铁合金行业排查情况。督察组对我市铁合金行业排查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我市铁合金行业企业有6家。其中,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冶金分公司、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银川琦慧工贸有限公司正在调试设备,预计5月底生产;宁夏博利冶炼有限公司、永宁天麒冶金有限公司长期停产;宁夏荣盛特种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申请破产。未发现企业建设转炉、连铸机等设施生产钢铸坯和型材。
(二)涉钢、涉铁企业督查情况。督查组对我市涉钢、涉铁企业进行了排查,目前银川市铸造企业13户(停产4户),其他钢铁制品生产企业2户。督查组对两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其中宁夏银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设备有推钢式加热炉两座,热轧棒材(螺纹钢)生产线两条,热轧线材生产线一条,现正常生产。宁夏凤凰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设备有弯箍机、网焊机等,主要产品为高强抗震成型钢筋和钢筋桁架楼承板,企业现正常生产。未发现企业存在“地条钢”生产经营行为。
(三)中(工)频炉使用企业生产情况。本次督查发现西夏区新增使用中频炉企业2户,中频炉5台,分别为银川市天利飞龙机械有限公司2台中频炉,银川昊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台中频炉,永宁县正松建材锰钢厂新增1台中频炉。截止目前,银川市中频炉使用企业数量11户,中频炉32台,从区域上看,西夏区有4户企业12台中频炉;永宁县有4户企业10台中频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3户企业10台中频炉;其余县(市)区没有中频炉使用企业。督查中还发现,西夏区南梁农场非法生产“地条钢”场地拆除的变压器已被变卖,督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同时要求西夏区摸清变卖去向,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票据。
(四)钢材市场、建筑工地现场督查。近期督察组相关部门还对全市范围钢材市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钢材进场材料验收及试验报告的检查力度,要求每批钢材进场后,先进行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不合格的钢材不使用在建筑工地。
从此次现场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各地各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近年来我市核准或备案项目中,未发现涉铁、涉钢项目或以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名义建设的终端产品(或副产品)是钢铁及其制品的项目。我市已巡查出并备案的中(工)频炉,未甄别出其具备“地条钢”生产能力,也未发现其违规试生产“地条钢”情况。现阶段全市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工作完成整体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前期中(工)频炉排查工作不够扎实。从目前各地报送的中(工)频炉使用企业看,个别地方排查数据实际情况不一致,存在少报、漏报中(工)频炉使用企业、数量的现象,反映出各地排查工作有欠缺,存在漏洞,影响后续中(工)频炉监管及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度。
(二)个别地区、园区相关工作开展缓慢。灵武市存在未全面落实自治区层层签订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书要求,目前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责任书签订工作还未完成;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未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中(工)频炉使用企业排查巡查力度。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以历次排查情况为基数,以月度巡查调度为抓手,既要确保全覆盖、无盲区,也要聚焦6类易发领域,切实加强对辖区中(工)频炉的动态监管,确保在用中(工)频炉合法合规生产,确保闲置炉体流向可追溯,杜绝炉体以租售形式用于生产“地条钢”,并对发现的“地条钢”生产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彻底”要求处置到位。各地要严格执行每月15日前反馈调度监测制度,积极配合、及时向银川市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情况。
(二)加快完善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效机制。建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行为发生,切实保障建筑用材的安全。各地各部门要联动协作,举报响应、用电税收监管等长效机制也要加快建设。
(三)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各地要对照通报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反复出现。银川市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将重点关注地方的整改效果,并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