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省局重点能耗企业煤炭消费统计数据核查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中央环保督查组的环保督查行动,针对近年来部分重点
能耗企业在
煤炭消费统计中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是否存在瞒报虚报、代填代报等问题,省局将于7月15日前对中央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重点能耗企业煤炭消费问题进行重点核查。为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反映煤炭消费转变趋势,查找源头数据在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迎接省局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这次省局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分管负责人要发挥好主体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核查,开展自查自纠。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根据省局文件通知中的要求和方法,开展煤炭消费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煤炭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2016年、2017年重点能耗企业煤炭消费数据填报情况(瞒报、虚报),是否存在代填代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及核查情况等。并于7月6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联系人:周承德,电话:84368240)。
三、做好整改,提升数据质量。各地要根据自查自纠结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夯实能源统计基础,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市局生态资源处将于7月15日前将赴各地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和抽查的企业名单另行通知。
宿迁市统计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