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城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法定时间自2018年10月20日零时起至2019年4月6日24时结束,总计169天。
今冬公用服务保障基本形势,在供暖方面,城区在网
供热面积已达到2.55亿平方米(含九台区),热电联产比例42.2%。
会上要求各供热企业,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供热设施、设备检修。冬季运行期间,各
热电厂煤炭储备应保证20天用量。开栓前各区域锅炉房现场及合同储煤应达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0%以上。同时,各供热单位要组织修缮好储煤场地、设施,建立煤炭应急运输渠道,防止发生“棚煤”、缺煤等煤炭事故。对于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一次性储备整个采暖期的供热用煤。此外,长春市储备应急煤炭5万吨。
10月18日前,各供热管网系统要全部完成注水工作。管网注水过程中,各供热区域要按照注水计划与水务集团密切配合,防止集中注水时水压不足,影响正常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供热管网如遇系统漏水,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10月20日0时,长春市各供热企业要达标供热。10月18日前,各供热企业做好随时点火升温准备,按照“错峰开栓”方案要求开栓供热。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随时对供热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督查。
要求各热电厂热网覆盖内的各调峰锅炉房,要确保设备完好,全时待命,如遇突发情况,各相关供热企业按调峰指令启动调峰锅炉。
加强供热安全生产,及时有效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各供热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供热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应急演练,当出现供热应急突发事件时,各供热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供热温度不出现大的波动,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各城区、开发区要依托已建立的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水车、应急保障煤炭、应急保障资金等资源,全力做好今冬供热保障工作。
完善生产
调度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完善《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指令及时响应,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环保部门,督促供热企业按环保要求生产运营;督促企业加强煤场、
煤渣管理,降低扬尘;按照“错峰开栓”要求,进行开栓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