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贵州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的公示》,拟将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普安电厂2号机组作为贵州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日—5日。
原文如下: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贵州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1323号)有关要求,经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研究,拟将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普安电厂2号机组作为贵州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日—5日。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能源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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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