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摸排。对43家地方煤矿进行清理排查,逐一登记生产能力、开采工艺等基本情况。全市生产(设计)能力为9万吨/年的煤矿30处,生产(设计)能力为15万吨/年的煤矿11处,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的煤矿2处。
二、研判形势。召开煤炭发展工作会议,结合全国全省煤炭发展形势,分析全市煤炭发展趋势。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宣传政策规定、收集煤矿企业意见建议。截至目前,走访调研煤矿30余处,召开座谈会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分类处置。根据生产能力等指标,结合企业意愿实施不同处置措施,同时,实施煤炭化解产能奖补制度。全市机械化改造提升煤矿32处,关闭退出煤矿2处,兼并重组煤矿8处,列入应急储备煤矿1处,落实省级奖补资金1000余万元。煤矿处置完成后,全市煤炭产能将由642万吨/年提高到1056万吨/年,产能提高了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