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至29日,宁夏煤矿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带领局机关有关处室及银南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对国能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5·19”其他事故、清水营煤矿“8·17”顶板事故、金家渠煤矿“9·17”运输事故、中铝宁夏能源公司王洼煤矿“7·22”运输事故、王洼二矿“9·11”运输事故处理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国能宁煤集团和中铝宁夏能源公司及事故煤矿进行整改。
国能宁煤集团和中铝宁夏能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事故煤矿有关人员迎接了督查。
日期:2018-12-29 来源:宁夏煤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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