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深刻认识实施煤炭消费减量行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煤炭消费减量行动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河南省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我省能源结构偏煤问题突出,煤炭消费减量工作不严不实,甚至个别地方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全省上下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定不移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把煤炭削减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坚定信念,下定决心,持之以恒硬起手腕加快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
实施煤炭消费减量行动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举措。长期以来,我省受自然禀赋影响,能源结构偏煤问题突出,2017年全省
煤炭消费量2.3亿吨,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73.6%,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煤炭资源不可再生,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不可持续,长此以往必然导致资源撑不住、环境容不下、发展保不了。必须坚持以煤炭消费减量为突破口,坚持能源供给端和消费端两侧发力,坚定不移地削减煤炭,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摆脱经济增长对煤炭的依赖。
实施煤炭消费减量行动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王国生书记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必须下定决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河南省产业结构偏重趋势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电力、焦化、化工、有色、钢铁、煤炭洗选等6个行业煤炭消费量占全省的92%以上,这些产业能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多。各地各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环保为经济发展让路的思想,不能一提“关停整顿”就思想抵触,一讲“结构转型”就感到为难,必须坚持把煤炭消费减量作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产业,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坚决走绿色发展的路子,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
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紧扣河南煤炭消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十三五”后期煤炭消费减量的总体思想、目标和任务,明确了煤炭消费减量的时间表、路线图。
实施煤炭消费减量行动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长短兼顾、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精准施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压实目标责任,坚决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的目标,力争达到15%左右。
实施煤炭消费减量行动的基本路径是,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全面落实各项减煤政策举措,推动目标完成。一是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新增量。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二是坚决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直接削减煤炭实物量。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落实差别化电价,压减焦化、化工行业产能,加快钢铁、电解铝、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退出。三是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提高电煤利用效率。全面开展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标杆引领行动,提高
燃煤机组锅炉入炉煤热值,削减电力行业低效产能,实施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到2020年,全省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煤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降至73%左右。四是加快发展
清洁能源,提升非煤能源占比。加快外电入豫通道建设,提高外电入豫规模。大力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加快天然气外引通道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从严从快落实煤炭削减工作措施
削减煤炭消费量是一场硬仗,事关污染防治攻坚,事关全省经济转型发展,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切实把煤炭消费减下来,确保完成煤炭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分解下达各省辖市的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包括“一总两分”3个目标,1个总指标为省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2个分指标为统调公用燃煤机组煤炭消费量控制指标、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控制指标。在对各省辖市考核时,3项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均需全面完成。各省辖市政府是推动落实本地区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印发《行动计划后》一个月内,各省辖市政府要制定印发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要结合产业特点和高耗煤企业实际,把煤炭削减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企业。
二是狠抓考核督导,落实减煤举措。优化能源消耗“双控”目标考核方式,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纳入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列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的否决项。坚持目标导向,从严从实开展市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对采取措施得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方予以表场;对于目标进度滞后、落实措施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等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统计局等部门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按月调度、按季分析预警,定期发布各地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晴雨表”,组织实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常态化督导,以月促季、以季促年,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减煤措施,确保目标完成。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要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煤炭消费减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方面,要做好国家和省里煤炭消费减量政策的宣讲,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思想认识,增强煤炭削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另一方面,也要向企业宣讲政策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开展产品和技术创新,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