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煤管站,各主体企业、单保煤矿: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行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有效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现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治县煤炭工业局
2018年10月23日
长治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8〕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长治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计划》(长县煤局字〔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煤矿实际,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考核、各级安全检查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条底线”和“四铁”重要要求,着力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煤矿受灾害影响程度、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建设现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实施分类监督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县煤炭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永堂
副组长:李小平 席 佳 李继君 秦旭兵 申继刚
成 员:杨洋、关汉杰、李伟、李鹏洲、常珑、郭庆兵及相关业务科室科长、煤管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分类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统筹协调工作,为领导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分类依据和类别划分
(一)分类依据
1、灾害程度:全县监管28座煤矿中,灾害影响程度较重的煤矿:高瓦斯矿井1座,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2座,煤矿井田内尚有未注销火区的矿井5座,受小窑破坏区影响水害防治及过破坏区有害气体防治和顶板管理为重点的矿井21座。(详见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一览表)
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全县正常生产矿井24座,其中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4座,二级标准化矿井20座。经过前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考核工作,二级标准化矿井中管理好的矿井4座,较好的矿井11座,一般的矿井5座。(详见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一览表)
3、建设项目的管理:24座生产矿井中,有15#煤延深建设项目的矿井6座(王庄、西掌、西山、东掌、红兴、新建),已实现配采的生产矿井2座(太义掌、长虹),正在进行配采项目建设矿井一座(首阳山)。
4、长期停(缓)建煤矿4座(庄子河、镇里、南窑沟、辛呈)。
(二)类别划分(详见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一览表)
1、A类矿井(放心矿井):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及二级标准化矿井中灾害影响程度轻、安全管理基础扎实的矿井;
2、B类矿井(安全矿井):二级标准化矿井中灾害影响程度重、安全管理较好的矿井;
3、C类矿井(重点监管矿井):二级标准化矿井中灾害程度重、隐蔽致灾因素复杂、安全管理一般的矿井;
4、D类矿井:长期停产、停建(缓建)矿井及责令停产(建)整顿矿井。
四、分类安全监管措施
按照县局印发的《长治县煤炭工业局关于落实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长县煤局字〔2018〕25号)、《长治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全县煤矿百日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县煤局字〔2018〕170号)、《长治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长县煤局字〔2018〕57号)、《长治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煤炭企业安全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长县煤局字〔2018〕119号)文件实施驻矿安检站现场监管、五人巡查组(煤管站)日常安全监管、领导包站检查、业务科室专项检查和重点综合检查。
1、A类矿井:按照《长治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长治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县煤局字〔2018〕16号)文件,综合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检查频次,简化检查程序,减少驻矿安检站派驻人员,优先给予节后及其他停产后的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或区域性停产范围。实施现场监管、日常监管、领导包站检查,检查中将影响较大的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点检查项目。
2、B类矿井:实施现场监管、日常监管、领导包站检查,另外根据
煤矿灾害治理工作情况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阶段性专项检查和重点综合检查。
3、C类矿井:在实施现场监管、日常巡查、领导包站检查的基础上,加大检查频次,经常性安排专项检查和重点综合检查,必要时由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针对性安全会诊工作。
4、D类矿井:实施现场监管、日常巡查,同时五人巡查组、挂牌(包矿)责任人要随时掌握煤矿动态,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5、有建设项目的矿井:做为现场监管、日常监管、领导包站检查中的重点检查内容,基建技术科对建设项目实施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主体企业要针对集团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及重点灾害,强化安全管理,各煤矿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持续保持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找准本矿安全管理重点,强化灾害治理,加强顶板和机电运输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2、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3、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九条规定》,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