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清徐县人民政府《关于清徐县做好
煤炭洗选企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县对设计产能年入洗
原煤60万吨的21家洗煤企业实施关闭 。
洗煤企业作为清徐县的传统产业,为清徐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因为煤粉尘污染、固废污染源问题,多次实施了提标改造工程,取得了一定减排效果,但煤粉尘污染问题、煤矸石问题、大量重型柴油车运输尾气污染问题以及对土壤、水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治理难度大。
随着国家对重点区域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管理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以及对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硬性指标要求,特别是煤矿企业必须配套坑口洗煤、焦化企业自备洗煤车间等客观要求,清徐县洗煤企业已与现行政策导向存在较大不符,加之,现有企业绝大多数年实际生产能力较小,整合重组的选址等都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等客观因素,使得洗煤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时间表
各涉及煤炭洗选企业立即着手合理安排全面停产的相关准备工作,加快清理厂内现有的原煤、精煤及副产品,于2019年7月底前全面停产。
9月底前,完成关闭企业的“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工作。
延伸阅读:
山西煤炭洗选行业新政
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后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
◆ 原则上全省不再新建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
◆ 在保持煤炭洗选总能力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减量置换”原则,鼓励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改扩建或技术改造。
◆ 逐步淘汰落后洗选能力,提高煤炭洗选煤企业(厂)先进产能占比;
◆ 并通过环保达标倒逼,淘汰退出落后和不达标洗选企业(厂),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洗选企业生态治理水平。
◆ 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工艺先进、管理水平高的洗选煤企业(厂)获得稳定煤源,让未建设配套洗选煤企业(厂)的煤矿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富余洗选能力,淘汰无煤源、无固定客户、长期停工停产的洗选煤企业(厂);
◆ 并对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法定手续不齐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洗选煤企业(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意见》要求
◆ 到2020年年底,全省正常生产运行洗选煤企业(厂)控制在1200座左右,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以内,先进产能占比达到25%,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通过淘汰落后洗选过剩产能,提高清洁煤炭供给保障水平;
◆ 加大环保整治力度,鼓励洗选煤企业(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洗选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弃物排放量。